自由销售证明从颁发机构来看可以分为三类: 1. 企业自行出具;(优点是很方便,但是*性低,国外客户一般不予认可) 2. 出口产品和行业的国家主管当局出具,例如卫生部、药监局、商检局等; 3. 国外主管当局出具给当地的授权代表,如英国的MHRA,一般国外客户习惯称为欧盟自由销售证书,即EU CFS或者FSC(很多客户直译为FSC,但为与“森林认证”区分开来,我们这里称为CFS Certificate of Free Sale) 欧盟自由销售证明(Certificate of Free Sale)指的是欧盟国家的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企业医疗产品可以在特定区域自由销售的文件,简称为CFS。 MHRA颁发的自由销售证书,能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满足欧盟的法规要求,可以在欧盟市场自由销售。但通常欧盟国家不会要求企业出具CFS,只需CE证书,即可完成清关。欧盟成员国以外的一些国家,比如埃及、巴西、阿根廷、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沙特等国家会要求企业出示CFS证书。 目前欧洲所有的CFS 只给位于其境内的公司颁发,这些公司可以是制造商、欧盟代表、 贴牌厂商。因此中国的企业要申请CFS证书,只能是通过其欧盟授权代表来完成。 中国企业申请CFS 的条件: (1)*了欧盟授权代表,签署了书面协议; (2)产品有合法性的证明,这包括: a. 如果是I 类的医疗器械,需完成了MHRA 注册; b.如果是I*\IIA\IIB\III 类医疗器械,获得了公告机构CE证书。 特别注意:非医疗器械不能申请CFS。 详情垂电: 电子邮箱:mata.liu@ Q 固话:0760-85282956-2010